大理市:“三严格三机制” 严会纪正会风

发布时间:2016-08-09 07:31:28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通知》,通过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促进会风切实转变,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通知》指出要落实“三个严格”,即:一是严格按要求参会。各参会单位要按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会,不得随意增减参会人员。参会人员须提前进入会场,对号入座或靠前居中就座,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二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会或不能参会的,按会议类别提前履行会议请假手续,由市委或市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需向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书面假条交会议筹办单位,并向市委办或市政府办报备;由市委、市政府副职领导或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召集的会议,需向会议召集领导报告,书面假条交会议筹备单位备案。未履行相关手续又不能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  三是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须按会议通知具体要求履行报到手续,不得替代签到。凡未签到或替代签到的均视为缺会。

《通知》要求要落实“三个机制”,即:一是实施双重监督制。会议筹办单位负责会议纪律督查,并将违反会议纪律的相关情况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察局;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会风会纪情况。二是实行定期通报制。根据会议规模和具体情况,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会议纪律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无故不按要求参会或缺席会议、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将书面检查分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备案。三是实行考核扣分制。会风会纪通报情况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务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凡违反会议纪律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或个人,公务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情节严重的,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市纪委共抽调22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会风会纪督查组进行督查,责令2名不正确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提前离会的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陈柯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