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以“四种形态”为引领 突出“四个立足”破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难题

发布时间:2016-08-08 07:42:28   来源:玉溪市纪委

针对农村党员干部日常教育薄弱,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一些村组集体“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不好等问题,江川区突出“四个立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立足于狠抓问题线索。建立上级情况反馈制度和两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使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党组织“耳聪目明”。即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明确一名支委担任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着力收集群众诉求尤其是对村组干部不廉洁行为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向村(社区)党总支、监委会报告。村监会在收集群众诉求的同时,着重关注本村两委班子成员存在苗头性问题及违规违纪行为,并及时向村(社区)党总支、乡(镇、街道)纪委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

立足于教育挽救。建立“三重谈话”制度,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使问题党员干部幡然醒悟,回头上岸。即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同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监委会主任)谈话制度、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监委会主任)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谈话制度。

立足于回应关切。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做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使广大农村群众支持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不断得到提振。针对当前有的乡镇长期无自办案件的被动局面,区纪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帮助分析排查线索,明确专人指导办案、整合乡(镇、街道)纪委人员加强办案力量、乡案县审等措施加快办案进程,保证办案质量。

立足于保障有力。建立条件支持机制,做到工作经费有预算,素质提升有培训,办公手段与时俱进,使农村反腐倡廉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继续坚持好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纳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盘子,村监会工作经费以奖代补,村组干部报酬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为主,村组集体收益适当补助为辅。区纪委统筹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监会干部业务培训,乡镇(街道)村组办公设施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