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6-08-08 07:38:22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姚县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突破口,对一些不敢担当、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的动真格,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理清职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的理念,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将责任书中的主体责任进行细化,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集体5项、主要负责人3项、班子其他成员2项的主体责任内容,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截至目前,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220人次。

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实施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总承包的意见》,持续释放从严执纪的信号,管好“关键少数”,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履职边界,做实监督责任。按要求对192个集体和2100名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早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成常态, 严格执纪,铁面问责,架起制度的高压线,把住纪律红线。今年以来共开展函询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立党政违纪案件9件,给予党政纪轻处分8件,党政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

抓宣传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以“一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组织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教育,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提前打好“预防针”。

抓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围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2015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3个单位和4个基本合格单位落实整改,6月底县纪委派出10个检查组进行验收。围绕“五网”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和《关于对县委政府交办的六件事项进行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要求,切实承担起纪律检查责任,按时限、按步骤、按要求及时跟进督查,强力推进各项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的项顺利完成。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次,开展明察暗访10次,发出督查通报2期,通报了15个单位,公开问责5人。(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