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四步走”纠“四风”回头看 促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08-08 07:34:57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要求落地生根,促进党风政风和机关纪律作风持续根本好转,玉溪市采取“四步走”措施,组织开展纠“四风”回头看工作。

派发“任务单”。向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发出通知,对纠“四风”回头看提出要求。通过回头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作风转变年、工作落实年、创新发展年”等活动,纠正“四风”,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重点抓住“关键少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规定、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督方法,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惩处。

标记“重点符”。从“履行责任、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四个方面,及“各级党委(党组)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主体责任担当是否到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落实措施是否具体;各级各部门强化对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礼品和各种购物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制度执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是否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散”等10余个具体方面,明确回头看重点检查任务,对重点工作标记符号。

列出“进度表”。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列出工作进度表和日程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纠“四风”相关要求,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置。监督检查阶段,由市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结合脱贫攻坚等六项重点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坚持廉政从政,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的情况。整改落实阶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上级纪委和市委备案监督。

划定“红底线”。从“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监督制约、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责任追究”四方面,严明回头看工作纪律底线、红线。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发挥表率作用,抓好工作落实;畅通举报渠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纪检监察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监督电话、邮箱,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受理、快速查办、限时办结、及时回复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和整改问题力度;严肃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快查快办,严肃追责,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