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存在消极作为、慢作为、懒作为……”
“我担当精神不够,单位主体责任压实不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
2016年7月31日,瑞丽市纪委对上半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政府性融资、向上争取资金四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2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这也是瑞丽市纪委近年来首次对“懒政、怠政、庸政”说“不”。
今年以来,瑞丽市纪委把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作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从体制机制上不断补齐监督执纪的短板,持续推进全市作风建设不断好转,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年初,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瑞丽市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瑞丽市治理不作为和乱作为监督考核办法》、《瑞丽市作风建设六个严禁》、《瑞丽市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从目标任务、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做了全面安排部署。《监督考核办法》从执行力、项目投资高效审批、政务服务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作风、自身监督考核六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考核标准,打破了以往治理工作走过场、雷声大雨点小的囧境。
据了解,截止8月1日,全市共问责16人,诫勉谈话5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54%、136%,切实做到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尹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