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促”抓深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05 07:30:45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通过紧抓节点促长效、跟踪问效促整改、专项检查促落实,坚持不懈强化正风肃纪。

紧抓节点促长效。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紧盯重要节点,先后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期间组成明察暗访组,对46个单位(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手机短信在全县通报明察暗访情况。到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调取机打餐饮发票,对公款消费的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向3家单位下发了函询通知书,向38家单位下发了情况说明的通知,同时要求涉及单位如实说明情况,并将书面材料附相关证据材料报县纪委监察局,如发现不如实说明或故意隐瞒的,一经查实,从重追究纪律责任。对小街镇大桥村委会公款旅游,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4名责任人党纪处分。

跟踪问效促整改。持续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县共查处了违反“六个严禁”问题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建立完善了6项制度规定。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纪律作风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力、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或问责,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2016年以来,先后对在荣深家园项目中落实责任不力的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县供销联社在杨林标准化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监管不到位,至使该项目未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及未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的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至今共约谈领导干部6人;问责处理干部13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

专项检查促落实。紧扣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围绕扶贫开发攻坚责任落实、违法建设整治,换届纪律监督检查、“五网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等情况集中开展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做到件件有方案、有落实,推进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共全县范围内通报监督检查情况5期,快查快处了在村“两委”换届期间查处的2起拉票贿选违纪行为,共党纪处分2人,并点名道姓全县通报曝光;对发现的2件“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问责2人,党纪处分1人。对21家单位贯彻落实《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行政监察,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步意见建议,形成综合情况专报县委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