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5 14:39:23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根据省委的安排部署,丽江从今年7月份开始,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

丽江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把“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弛而不息纠正“四风”。2013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个12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对17个单位和296人进行问责,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回头看工作将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将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纠正“四风”问题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体责任担当是否到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落实措施是否具体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否存在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散”等问题。

目前,全市91个单位和部门已完成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市委将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以及明察暗访工作,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快处、快查快办,严肃追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在认真开展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的同时,该市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地各部门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今年1-6月,该市共派出278个明察暗访组1127人次,开展明察暗访6次,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会议纪律、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节假日值班、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处理4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1-6月,共问责55件84人2个单位,通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5件61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1件1人。(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