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实践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35件

发布时间:2016-08-04 08:06: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整个谈话过程对我触动很大,之前很多惯性的思维已经麻痹了自己对可能违纪的认识。通过纪委同志的提醒和告诫,认真对照党的六大纪律自检自查,发现自己在遵守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差距,回去之后我将对照问题进行整改,不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嵩明县某县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从谈话室出来后如是说。今年以来,嵩明县认真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

挺纪在前就要让纪律长上翅膀,“飞”到党员干部身边。嵩明县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借助手机短信、嵩明县党风廉政网、微信群、qq群等媒介将纪律条文、政策解读,廉政警句、廉政故事、廉政漫画等发送每一位党员干部手中,让纪律的“红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廉洁从政的观念深入人心。

挺纪在前关键要实践好“第一种形态”,嵩明县在积极探索运用时间好“第一种形态”的办法,通过自学、研讨、交流、案件剖析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对准确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好函询谈话的效用,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做到快处快查。

挺纪在前不仅要防“未病”,还要治“病树”,拔“烂树”。上半以年,县纪委共收到问题线索112件,已处置问题线索57件,处置率达50.89%。其中,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35件次,占32.41%;拟立案16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14.81%;初步核实16件次,占14.81%;暂存0件次,占0%;了结41件次,占37.96%。党纪轻处分10人,党纪重处分8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