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制定出台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6-08-04 16:01:55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根据《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丽江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结合市纪委三届八次全会安排部署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了《丽江市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四个方面。主体责任主要考核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领导、选好用好干部、严肃换届纪律、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方面的情况。监督责任主要考核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情况,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纪律作风,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稳增长、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城市“两山”、旅游景区“两违”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问题等方面的情况。作风建设主要考核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深入纠正“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责任追究主要考核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等方面的情况。

《评分标准》结合丽江实际,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全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对完成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检查考核内容总分100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在检查考核时将给予相应扣分。(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