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纪检监察机关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6-08-04 07:40:43   来源:红河州纪委

开远市由于自然环境因素等因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3825户14143人,贫困发生率为7.82%,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艰巨。为保证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健康推进,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该市各级纪委通过明责、督责、追责“三步走”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清单式明责。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在基层实行党政领导及站所负责人包村、包组工作方案,与市级各包保单位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形成推动扶贫工作的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街道、包保单位、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相关各方之间的协调沟通,通力合作,及时交流帮扶内容、帮扶措施,避免重复投入,造成浪费。同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帮扶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格局,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常态化督责。各级纪委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工作纪委监督职责,深入对“挂、包、帮”干部和驻村干部采取多形式进行工作纪律教育。先后制定发了相关纪律文件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和制度。乡镇纪委还定期不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帮扶政策是否落实,相关资金补助是拨付否到位。

零容忍追责。乡镇纪委及时将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手机号码对外进行公布,同时制作卡片粘贴到贫困户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雷正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