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勐腊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到勐仑镇、勐醒农场、关累镇、勐捧镇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乡镇、农场“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根据《云南省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要求,乡镇、农场纪委对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应当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处理,要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本着保护和挽救党员领导干部的初衷,多采用谈话函询机制。以乡镇、农场纪委名义,要求被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说清楚存在的问题,以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乡镇、农场‘一把手’要做到对相关材料亲自审阅签字背书,使我们的工作更早的介入,提醒我们的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情况的同志,事发后将视为对组织不忠诚从严从重处理。”在约谈中,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语重心长地说。
县纪委要求,乡镇、农场党委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乡镇、农场纪委要协助好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巡访工作开展,做到纪律审查工作不留死角。要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