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印发“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6-08-04 07:31:59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更好地推动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落到实处,昭通市结合实际,近日研究出台了《昭通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明确工作督查通报原则、事项、方式、责任和结果运用。

督查通报原则。围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全局,突出重大决策、重要批示、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督查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整改落实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督查事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目标任务,重点督查各县(区)履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主体责任和挂包单位落实部门帮扶责任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相关项目推进情况,为挂包村争取项目、资金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及履职情况等9项事项。

督查方式。督查采取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一般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督查程序为确定督查事项、下发督查通知、实地开展督查,根据各县(区)和市级挂包单位上报的工作计划,确定督查事项,拟定督查方案,确定督查内容、督查人员、督查时间、督查要求等,采取听取情况汇报、随机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准确掌握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客观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督查责任。全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督查通报实行分级负责制。昭通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市级挂包单位和县(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区)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本县(区)“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昭通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统计。

督查结果运用。每次督查结束后,根据督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县(区)或单位,予以通报,被连续通报2次及以上的县(区)和单位,作为市级领导约谈对象。把日常督查掌握的情况、各县(区)和市级挂包单位被通报的情况,作为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