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查处一起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案件

发布时间:2016-08-03 15:21:20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遏制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现象,近日,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抽查,并查处了一起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案件,严肃约谈了2家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相关单位。

抽查过程中发现,一家公司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伪造凭证、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瑞丽市财政局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两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以中标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

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现状,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三个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信息公开,确保流程规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形式,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招标信息和相关采购公告,及时公布采购相关内容,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开透明的状态下运作,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把关,杜绝暗箱操作。健全政府采购诚信档案,不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一律不准参与竞标,违反规定两次以上的列入黑名单,促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重点对招标公告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公告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

执纪问责,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审计监督和监察部门监督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审批手续、核对账目等方式确保全程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严格实行通报制度。(尹家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