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上半年立案审查144件 审查11名县处级干部

发布时间:2016-08-03 07:59:5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保山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坚决正风肃纪。立案审查144件17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件11人;审结10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8人。

规范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相关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向省纪委上报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分送各纪检监察室办理,对纪律审查全程跟踪督查,按照规定向上级纪委报告。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信访举报件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零,共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668件(次),实现了问题线索“清零”。

加强对执纪审查的监管,严格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严格执行办案工作程序的规定》的要求,出台了《纪律审查安全管理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针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重点人”,加大审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以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01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80件。(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