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用好“四种形态” 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6-08-03 07:44:51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江城县纪委将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靠前监督,防病于未萌。江城县委、县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并及时传达、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脱贫攻坚方面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江城县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江城县挂包帮扶单位考核办法》《江城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扶贫领域“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重点扶贫项目的安排分配均通过县政府分管领导、县财政、扶贫、发改、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商议,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力推进全县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抽调3个派出纪工委书记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常规督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扶贫领域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为他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没有利用扶贫项目建设、产业扶持等搞权钱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未发现存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

抓早抓小,治病于初起。江城县纪委转变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不以“大案论英雄”在脱贫攻坚推进中,始终做到严肃工作纪律不放松,常抓工作作风不松懈。 紧扣“四种形态”,对照纪律尺子,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个别干部作风飘浮现象、工作不实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手段快治、急刹,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在易地扶贫搬迁包保工作中,对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自我要求不严,执行力不强,有令不行的干部进行了处理。2名干部通报批评;1名干部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1名干部诫勉谈话的党政问责决定。坚决刹住了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等不正之风的蔓延。

强化督查,救病于将来。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肩负起监督责任,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江城县纪委将脱贫摘帽工作纳入目标综合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今年3月31日起,县纪委每天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包保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电话督查,并要求7个乡镇纪委每天上报《江城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挂包帮扶工作队员情况督查表》。今年6月,县纪委严格按照“八不允许”和“十不准”的纪律要求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项目点工作队员入驻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再次督查全县239名工作队员,未出现缺岗不到位的情况。(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