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 厘清派出纪工委工作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16-08-03 07:34:47   来源:楚雄州纪委

今年以来,大姚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进一步厘清派出纪工委工作的职能职责。

转职能,厘清职能定位。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督检查指导联系的县级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赋予的职权,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问责处理职责,并对监督检查指导联系的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转方式,厘清工作思路。以问题为导向,运用日常检查、集中检查、跟踪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依规依纪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理方式”及纪律审查和问责处理相关规定开展纪律审查和问责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人,着力解决不认真履行职责,“占位子、保帽子、混日子”的问题。

转作风,厘清工作角色。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始终坚持任务包干、权责一致,从严执纪、抓早抓小,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动改革、服务发展。具体的监督检查、问责处理、纪律审查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的任务分解,对所监督检查指导联系的县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严格执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李仕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