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强化监督执纪助力脱贫攻坚 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3件4人

发布时间:2016-08-02 15:11:17   来源:曲靖市纪委

今年以来,富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把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作为践行党章、履行职责、维护民利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严厉查处,剑指扶贫领域的各类蛀虫、蚁贪,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全县71723名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全面完成,21个今年脱贫出列行政村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该县紧盯村组干部和乡镇站所人员这两类重点人群,对照扶贫攻坚“时间表”和“ 路线图”,着力查纠五个方面问题:责任担当不到位,慵懒散、软浮拖、工作不实,导致扶贫资金不能精准落地、扶贫项目不能精准实施等问题;执行政策不严格、不规范、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作风不正,利用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假脱贫”、“数字脱贫”,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侵占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拖欠、骗取扶贫资金和扶贫物资等问题。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项督查2次,发出督查通报2期,发现问题5个,提出督查建议5条。

创新监管方式,扎紧监督笼子。采取常态监管、专项督查、合力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方式,建立扶贫资金全程监管体系,全力扎紧扶贫监管笼子。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乡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村集体或镇直单位的资产、资源或项目建设全部纳入交易中心公开交易。严格资金管理,推行组财乡(镇)管,村委会每一笔资金使用需经八人审核签字。以“狠抓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专项督查为抓手,整合县委、政府督察室、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等部门人员力量,每月开展一次联合督查,对照台账,实地查看自然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异地搬迁项目、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地查访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帮扶情况。

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贪腐行为。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脱贫攻坚对标对表工作汇报会,抽取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常态化咬耳提醒;在县电视台开办《狠抓落实年曝光台》专栏,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并责成主要负责人公开承诺;对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的8家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单位责任人向县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对专项督查发现的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影响脱贫工作进度的29名领导干部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违反扶贫工作队培训班培训纪律的30名驻村工作队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快查重惩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3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