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三个坚持”实践“四种形态”深化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6-08-02 08:24:1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坚持抓早抓小,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六项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早提醒、早警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对60名新提拔任职和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实现线索处置动态“清零”。今年1至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7件,谈话函询50人,初核52件,初核率为48.6%。

坚持突出重点,纪律审查实现快查快结。遵循治病救人原则,严把纪律戒尺,紧紧盯住“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创新提前介入审理模式,完善立案依据审查、办案过程证据审查指导、处理意见审核把关、移送司法证据审查四项机制,积极引导监督执纪围着纪律转、冲着纪律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确保纪律审查质量。今年1至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其中,党纪轻处分25人,对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深挖线索,严肃查处,给予重处分33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6人。继续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实行作风类案件审理责任制、交叉审理制和集体会审制,体现“短、平、快”实践要求,提高办案效能,严肃查处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1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点名道姓通报7批14起顶风违纪典型。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16名干部清退“红包”32.2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9人。

坚持“一案双查”,管党治党合力正在形成。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列为谈话提醒的重要形式,对于问题反映集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州纪委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全年共约谈104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截至目前,9名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