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四举措”确保“期中”考出好成绩

发布时间:2016-08-02 07:30:11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日,梁河县组织开展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紧紧围绕“四个注重”、“四个突出”,强化了各级各部门责任担当,抓住了“牛鼻子”、守住了“责任田”,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注重人员配置,突出主体责任。梁河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开展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11个督查组,均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并亲自带队督查。从梁河县纪委,各纪工委抽调熟悉业务、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为考核组成员,对全县9个乡镇、66个部门(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凸显了县委抓落实的决心,全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注重考评标准,突出督查重点。县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抓《2016年梁河县惩罚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上,重点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彻落实精准脱贫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查组围绕各单位责任分解、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督查内容、重点落到实处。

注重督查形式,突出挖掘亮点。各督查组深入乡镇和部门,采取书面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开展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注重挖掘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的特色做法及成效,收集各部门亮点。  

注重结果运用,突出整改落实。对于此次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情况,梁河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各组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情况汇报,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督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求做好宣传引导,对于存在的问题,各督查组不遮丑、不护短,及时反馈,要求各部门明确整改方案、限时整改,督查结果记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末检查考核工作,倒逼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下半年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