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落实主体责任 州长约谈“一把手”

发布时间:2016-08-01 16:07:11   来源:迪庆州纪委

7月27日,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全覆盖约谈的要求,迪庆州州长齐建新约谈各县市政府“一把手”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开展此次约谈旨在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通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转化主要领导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正能量,切实把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抓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不误。

就落实政府党组和“一把手”主体责任,约谈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主动承担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政府部门一把手,要有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具体业务结合、与中心工作结合,将其作为一项完成工作的纪律保证,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项硬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全面承担岗位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以民之所望、民之所向作为领导干部的施政所向,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整治力度,督促各级政府部门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端正权力观,增强事业心,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真正在“惠民生”上出实招、在“增民享”上显实效,在“保民安”上见真功。三是切实承担教育管理责任,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要加大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对政府系统干部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力度,在平时抓工作落实的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廉洁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问题解决在初始、把苗头消灭在萌芽,特别是与钱物相关的工程建设,必须把防范廉政风险的工作超前做好;在年终总结工作、考核奖惩的时候,要严格考核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能只看工作成绩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四是自觉承担表率责任,起好示范带动作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标杆,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养成在清新风气中生活的习惯、在监督环境里工作的习惯、在法治轨道上用权的习惯,要自划“警戒线”,切实注重“慎初”,要自设“防火墙”,切实注重“慎独”,要自套“紧箍咒”,切实注重“慎微”。(郜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