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四抓”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8-01 07:32:29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翔区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强调指出,要始终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举措,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抓龙头、龙头抓。要始终坚持抓班子、班子抓,努力形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把问题导向传递给区委常委班子每位成员。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延伸落实。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第一种形态”是基础和关键,它直面全党,如果各级党委班子及成员不抓好落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想递进实现后三种形态就是一句空话。

抓“老大”、“老大”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借”“势”,既要借中央及各级党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势,也要借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发力推动工作之势。临翔区始终坚持“第一责任人”的主导者、主推者、主抓者、主责者职责,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纪委监督责任这个“鞭子”,坚持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负总责、主责。一是明讲。做到常讲常新,讲清纪律规定,讲明“一岗双责”。二是明谈。对班子成员、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及时提醒打招呼。三是明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进行责任追究,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

抓教育、教育抓。今年1至6月,区委常委会2次专题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党风廉政学习专题11次,区委理论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2次。向全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送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思践悟》以及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等读本,以自学、集中学、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通过开展学习教育,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之心、履教育之责。

抓追究、督促抓。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追究体系,坚持真抓真管真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今年上半年,对新闻信息报送工作滞后的28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4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有被立案查处、被问责、考核年度内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个人民主测评中排名末3位的7个责任单位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并对其班子成员进行约谈等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