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海县以确权定责和追责问效双轨驱动,保持“两个责任”压力传导直达“神经末梢”。
责任脉络条分缕析,消除模糊地带。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县委主体责任30项,县纪委监督责任25项;组织全县各乡镇、单位制定主体责任清单61个,细化监督责任清单19个;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为5大类47小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健全保障措施。县四套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19份,县委主要领导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主体责任书61份,各责任单位延伸签订责任书2300余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与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属单位纪检组织签订监督责任书19份。县委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从而构建了层次分明、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两个责任”运行体系。
督促检查严实深细,鞭策麻木懈怠。年初,组织10名县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专题述廉述责、接受质询评议;县纪委、组织部门对90余名提拔、交流、免职县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打好“一岗双责”预防针。为提高执行力,县委和县纪委组成督查组,不定期深入乡镇(街道)、县属单位进行调研和督促指导,各派出纪工委、乡镇(街道)纪工委及县属单位纪检组织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排查出问题线索30个,限期要求4个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约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人18人、警示约谈23人、诫勉谈话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