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四举措”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发布时间:2016-07-31 10:45:4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永平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实抓细长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忠诚干净担当干事环境。

作风纪律“管”好管实。年初以来,紧紧围绕作风建设严查“四风”问题,特别是针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作风纪律审查的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各类节假日,狠刹“四风”顽疾。上半年,共组织开展了6轮作风纪律督查,对7个乡镇、71个县级部门和县城周边11个山庄、饭店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各级党员干部作风整体持续好转。

勤廉制度“建”立健全。要求全县干部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全县重点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严格执行县委议事规则,县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先后印发了《永平县关于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大操大办的通知》等一系列勤政廉政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切实加强。

廉政风险“严”防严控。进一步推进人事编制、财政预算、工程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节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按照组织原则,落实县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和推荐责任倒查等廉政风险防控,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稳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行为,减少廉政风险发生的可能。强化政府投资监管的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制度,规范建设项目报审报批手续,做到项目建设先作廉政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合同总价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确保各个建设环节的风险点做好廉政防控,防止“建成一批项目,倒下一批干部”的问题发生。

责任追究从“严”从“快”。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形成层层责任分解、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链条。注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在历次赴乡镇、部门调研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作为必谈内容。今年以来,结合领导干部调整,与乡科级干部廉政谈话60多人次。对干部腐败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件46件。其中,初核44件,转立案1件,暂存1件;办结违纪违法案件5件5人,其中涉及其中一般干部1人、村干部1人、农村党员3人。  (李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