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回头看”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9 14:38:3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纪律规矩执行力,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落地生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近日,昌宁县制定《昌宁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将于7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回头看”工作。

《方案》明确“回头看”四个检查重点。一是履行责任方面。重点检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担当是否到位,责任分工是否明确,落实措施是否具体及执纪问责是否严格等问题。二是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检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教育的情况,运用媒体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三是制度规矩执行方面。重点检查制度和纪律规矩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六个严禁”“严禁赌酒赌博”、公车管理、办公用房使用及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是执纪问责方面。重点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党纪党规意识,严查及通报曝光“四风”问题情况,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措施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

《方案》提出五条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统一认识,落实责任担当。明确党组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各负其责,尽职担当,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回头看”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要求各级党组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全方位、多渠道接受“四风”问题的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做到认真受理、快速查办、限时办结、及时回复。三是严格检查,突出问题导向。要求紧盯“两个责任”的落实,聚焦纪律作风,着力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整改问题。四是严格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四风”问题,要严查快处,严格追究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监督责任。五是领导带头,践行示范。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全县树立典范的情况,由县委办公室形成总结;其他常委所在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对常委领导和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杨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