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创新“四项机制”狠抓监督执纪

发布时间:2016-07-29 07:38:58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年来,凤庆县针对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狠抓监督执纪工作,成效明显。5年来,全县共查办党政纪案件150起,查处违纪人员181人,问责领导干部45人,挽回经济损失982.2万元。

成立案件处理中心,出台《信访案件线索排查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信访件,形成“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新机制,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办法》,拓宽案源。五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问题线索166件,转党政纪立案138件。

针对部门间沟通困难的实际,制定下发《凤庆县反腐败工作协调运行机制(试行)》,完善违纪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形成纪检监察与公安、司法和审计部门案件移送和协调办案的“三位一体”反腐败工作机制。2012年机制建立以来,纪委所立的案件中,有23件就是公安、法检院、审计等部门提供的线索。

推行《县纪委常委包案制》,提高案件查办率。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严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受理的案件线索,从初核、立案到纪律审查,分别由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进行轮流包案。纪委常委接到包案通知后,迅速组建调查组,制定方案,带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实现全员办案。

制定了《凤庆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试行)》,节假日期间抽派工作组明察暗访,每月由委局各室和5个派出纪工委轮流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早处置。2015年办法出台后,通过明察暗访,对13个单位发出《函询通知书》,对24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处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件28人。(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