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整治基层“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问题

发布时间:2016-07-29 14:37:39   来源:保山市纪委

对待群众冷漠、态度恶劣、语言粗暴;工作不专心,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针对这些在部分基层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和执法监管部门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问题,保山市纪委坚决说不。

“基层‘科所’直接面对群众,其‘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坚决整治。”保山市委负责人表示。

4月27日,《保山市“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炉,为期1年的整治工作拉开序幕。整治覆盖市、县、乡三级机关和村(社区)党员干部,重点整治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剑指作风之疾。通过自检自查、部门督查、专项纪律检查三个阶段、三个层次,着力发现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据悉,集中整治以来,保山市纪委开展作风专项检查3次,派出工作组27个,发现并纠正问题24个、处理22人;对8个单位开展巡察,深入基层单位47个,反馈和督促整改问题22个,发现问题线索21条。

“基层‘科所’‘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问题,危害不像贪污受贿一样来得猛烈,违纪违规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就像‘温水煮青蛙’,党员干部身陷其中却浑然不觉。”保山市纪委负责人指出,增强党员干部触碰纪律“高压线”的敏感度,必须强化危机意识,要高举纪律戒尺。

畅通“出口”,强化危机意识。在隆阳区探索实践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让干不了的、干不好的、不想干的让位。出台《隆阳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党员干部实行召回管理。被召回的干部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式集中教育,考试合格的进行实践考察,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不合格的或再次被召回的干部将采取降职(级)、调整现任职务、辞退等方式处理。目前,共召回上班玩游戏、看电影、喝酒、旷工等违规违纪党员干部19名,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中发挥了有力地警醒作用。

从严执纪,高举纪律戒尺。根据问题大小和影响、恶劣程度,运用“四种形态”,分别采取提醒谈话、函询、问责、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处理,做到动辄则咎,发挥好纪律之威。今年以来,全市谈心谈话9870人次,谈话函询182人,问责95人;立案审查10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8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96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7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6人。(左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