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扣牢“责任链”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6-07-28 07:51:00   来源:红河州纪委

绿春县明确问题导向,着力构建责任分解、宣传引导、推动落实、问责追究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完整闭合的责任落实工作链条,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以列出清单明晰“责任”。 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标准化的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十二个层级73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三个层级32项。通过列出“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和纪委的责任界限,提高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针对性和约束性,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内容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以考核追究督促“责任”。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指标,细化任务分解,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职尽责。今年与69家单位签订了责任书,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33家优秀单位和41家合格单位给予表彰。同时,对存在问题的个别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对1家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领导干部予以问责,并给予党纪处分。

以点题约谈提醒“责任”。 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从约谈内容、约谈对象、分类约谈、谈话方式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面对面约谈。制定出台《绿春县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理清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谈话清单、谈话程序,明确“由谁谈、和谁谈、谈什么、怎么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进一步明确。今年来,县委书记就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点题约谈9名乡镇党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就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点题约谈15名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省州驻县单位纪检组长。

以学《问责条例》牢记“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县委高度重视,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我县学习贯彻意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全县举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由县纪委书记为参加学习的5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解读《问责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其精神及实质,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在全县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着力营造学习、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浓厚氛围,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