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镇雄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严密监督全覆盖。紧紧围绕精准识别目标人群、精准实施脱贫项目、精准管理扶贫资金、脱贫攻坚政策公开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成立了5个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组,分别对30个乡镇(街道)和68个县直部门履行责任、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纪律作风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计开出问题清单5份,涉及单位46个,问题130个,要求立即整改。全面清理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县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4518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215人,村“三委”干部10人,企业法人或高管223人,普通群众4070人,均及时予以清理清退。
严肃问责不手软。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组织领导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业务不精通、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任务未完成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为全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共对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的24人(科级干部4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约谈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18名,有效遏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严格执纪不留情。针对群众投诉举报脱贫攻坚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研判,妥善处置,对脱贫攻坚违纪问题做到快查快结,第一时间通报曝光,坚决斩断伸向脱贫攻坚领域的黑手,保障脱贫攻坚战略目标圆满实现。今年以来,已办结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案件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