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昭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遏制“四风”蔓延势头,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完善制度,源头防腐。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硬性规定,织密“防风”网,从源头上遏制各类“四风”问题发生。
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起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及时教育提醒。
明察暗访,强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模拟办事、电话询问、查阅资料及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深入商场超市、酒店饭庄、办公场所、城镇乡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严肃执纪,惩防并举。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紧盯隐身、变种“四风”问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从严查处。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类典型问题96起15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其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6起12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9起43人、楼堂馆所违规问题1起2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1起11人、违规收送礼品问题4起4人、大办婚丧喜庆问题8起12人、其他37起7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2起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