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曲靖市纪委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部署全市脱贫攻坚明察暗访工作。
会议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的重大举措。坚决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遏制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扶贫领域制度规定和防控机制,严把源头防控、过程监管、落地问效和问题查处各个环节,确保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会议决定,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扶贫办、市委农办参与组成检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对2016年脱贫计划出列的乡镇开展明察暗访。
会议要求,各检查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以推动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不分平时周末,不打招呼,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确保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部署顺利推进。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加大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的执纪监督力度,言出纪随,坚决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抓住典型问题,发挥震慑警示效应;要压实“两个责任”,对脱贫攻坚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不能按时限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乡、贫困村脱贫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铁面问责,对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不能按期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考核不合格的干部进行问责,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