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中旬,组织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6月底,专题听取各乡(镇、场)党委书记汇报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委书记有针对性的进行约谈。”
“7月25日至29日,与常委班子成员、乡(镇、场)党委书记开展1次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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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文山州各级党委(党组)积极采取“派发”责任清单的形式,以清单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防止主体责任空转虚化,使责任清单成为全州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路线图。
砚山实行主体责任季度派单制。按季度梳理出工作重点,提前交由县委政府班子成员进行部署和落实,有针对性地对分管部门进行督促和指导,县纪委派出各纪工委负责跟踪问效,并将落实情况进行反馈。2016年以来,针对7方面的工作2次派单,17名县委政府领导分别进行部署落实、督促指导。
马关县制作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明确县委班子及个人责任40项,县政府班子及个人责任29项。同时要求,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场)参照县委、政府班子制作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上报县纪委,县纪委按照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分类、分层级组织全局7名班子成员、31名中层干部、85名关键岗位人员共124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照具体工作职责和岗位廉洁风险点的共性和个性责任,对责任清单内容进行具体量化,做到可执行,可对照检查和考评。还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员工岗位特点,编制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律红线”,并通过电脑屏保、电脑桌面、企业办公楼大厅、工作园区内设立宣传栏、纸质张贴等形式进行宣传、公示,把“自律红线”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流程中,切实起到预防、警醒、纠偏的作用。
目前,该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同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已经形成常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州委的领导下,树立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州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与教育监督,与分管联系部门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结合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对8县(市)和83个部门逐一开列问题清单,下发文件通知责令限时整改,督促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总结、反思落实主体责任严不严、到不到位,从中找差距、找不足,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打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