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化“三转”,突出主责主业,加强部门协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如何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综合协调及总承包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协调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协调开展城市和公路面山及“两违”整治、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五网”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脱贫攻坚等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完成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任务分解;对2015年度评定的9个基本合格单位和2个不合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开展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督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2015年“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并对2016年继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回头看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开展6次节假日作风督查,组织派出278个明察暗访组1127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通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5件61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1件1人。全面履行政府纠风办职能, 1-6月组织“政风行风”热线栏目21期,及时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纪检监察室总承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负责和联系的地区和单位,重点针对问题突出、工作滞后、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通报整改工作、及时督促办理群众举报,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59件6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15人;对“五网”建设和“两违”整治工作中落实不力的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或约谈;严肃问责失责人员,共对84名干部进行问责;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2个,处理51人。(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