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三强化”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6-07-26 14:58:13   来源:怒江州纪委

2015年以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大局,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强化主体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等制度,细化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到明职责、勤履职、严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专题报告制度、责任追究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各级党委和纪委履职的紧迫性。在履职实践中,兰坪县委、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两个责任”,直接同八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面对面指出问题,交任务、明职责、传压力。

强化纪律审查,持续正风反腐。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案件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这个重点,制定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制度、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6件;初核59件,立案8件9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6件7人,审结案件2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为44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同志澄清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