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对我触动很大,直截了当的点明了我的问题,语重心长的提醒告诫,这是给我纠正错误的机会,我一定整改,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剑川县一单位负责人从谈话室出来后如是说。这是该县今年来第4位因“小问题”被谈话的党员干部。
以往,各级党委对干部“小节”往往不愿管、不提醒,等到纪委查处的时候,干部的小问题往往变成了大问题。
为改变以往工作中形成的“要么是好同志、要么事阶下囚”的状况,剑川县纪委在注重问题线索排查的基础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谈话函询、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谈问题、谈责任、谈整改,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该县纪委针对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问题,单位干部职工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一把手”进行责任约谈;针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在廉政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任职的干部,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又构不成党政纪处分的,单独进行警示谈话;针对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建设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但又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进行诫勉谈话,进行批评,督促其深刻认识,限期整改。
此外,为保证谈话实效,该县纪委坚持“精准深谈”。在谈话内容上,针对具体的人和事,紧扣存在的问题制定谈话方案;在谈话程序上,层层审核,防止出现借谈话处理违纪行为的情况;在谈话过程中,开门见山、直入主题,准确点明错误所在,详细记录党员干部的整改承诺,及时跟踪了解,确保增改到位;对谈话后不知止、不收敛的,坚持从严从重处理。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开展责任约谈20人次,廉政提醒谈话20人次,集体约谈96人次,警示约谈4人次,起到了抓早抓小、保护干部的作用。(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