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在“森林马龙”建设中强化监督执纪 4名党员因毁林被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16-07-26 08:00:51   来源:曲靖市纪委

“森林马龙”建设,是马龙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2015年6月以来,马龙县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森林马龙”建设中强化执纪监督的通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确保以铁的纪律推动“森林马龙”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该县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落实县委 “把‘森林马龙’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的要求,及时将“森林马龙”建设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执纪监督的重点。紧紧围绕全县“森林马龙”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按照“森林马龙”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督查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到山头地块,严格落实好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具体责任人、林业站和村组干部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严抓工作纪律。该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森林马龙”建设推进落实的监督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人和事,严查在“森林马龙”建设中工作不担当、不落实、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重点督查全县各单位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把“森林马龙”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干部是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该县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发现党员干部在“森林马龙”建设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在林业、森林公安依法打击的同时,当地纪检机关部门应及时跟进,快查快办,从重从快惩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加大对本地林政执法情况的执纪监督,对基层党政组织履职不力。对纪(工)委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森林马龙”建设于2015年6月启动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相关案件进行督办,4名农村党员在“森林马龙”建设中因毁林被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