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宁县积极探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管理,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昌宁县把2016年定为“纪律规矩强化年”,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及规范纪律审查、组织处理、问责工作等相关文件。建立“一月一报告、一季一督查、半年回头看、年终严考核”的工作机制,每月收集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县委每季度听取1次情况汇报。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纪委(纪检组)积极深化“三转”,不再参与和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主业。
转变执纪方式,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对主动开展问责和查办案件的乡镇和部门,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加分。对能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区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组织措施和党政纪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8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22件,其中谈话函询84件次,立案42件,给予纪律处分16人。
突出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强化廉政教育,加大谈话提醒力度。突出批评谈话,各级党组织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75场,组织生活会816场;强化提醒谈话,以严明换届纪律为重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063人次,约谈165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66人次;抓实诫勉谈话,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8个单位37名干部,开展诫勉谈话11人次,问责领导干部17名。
强化监督检查,实践“四种形态”。全面推进保山纪检监察工作模式,组建“五个清单”管理中心,对监督检查进行统一收集、交办、督办和责任追究。共收集任务150项,交办144项,完成140项,正在办理4项。制定专项纪律检查方案,围绕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五网”建设、脱贫攻坚、“三重”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纪律检查18次。
整治突出问题,实践“四种形态”。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基层干部违纪案件频发的问题,对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338个村(居)民小组的财务专项审计,率先在全省实现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审计资金总额11833万元,发现问题线索57件135人,立案查处10件11人。针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突出的问题,制定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查处违规办客行为3起。同时,以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用“五取消两减少一搭配”引导群众俭约办客,为干部群众节约费用2400多万元。(穆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