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考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运用情况

发布时间:2016-07-21 15:48:38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宁洱县成立了四个监督检查组,开始了对全县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其他重点工作的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在检查时将给予相应扣分,半年检查得分占年终检查考核得分的20%。

考核中,把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单独列出。在检查的七项内容中,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被单独列出。要求监督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传达、学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责任担当,对党员干部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的情况。检查落实“四种形态”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检查纪委、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纪律审查等过程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情况。这也将促进各乡镇、各单位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此次检查的内容,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外,还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脱贫摘帽工作开展情况、“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五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稳增长和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方面开展再监督。(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