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0 08:05:41   来源:丽江市纪委

7月18日上午,丽江市纪委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13条内容逐条逐句逐字认真学习,对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进行认真讨论,并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相关要求。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举措。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率先学习,学深学透,保证执行到位,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结合目前在全市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纳入学习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督促全市的每一个基层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通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责任。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掌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深刻内涵,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以学习的成效来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醒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