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严肃防汛救灾减灾工作纪律 确保防汛救灾减灾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16-07-19 15:13:21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入汛以来,怒江州受强降雨影响致使多地接连不断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当前,全州防汛救灾减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防洪度汛、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全州防汛工作顺利进行,近日,怒江州纪委进一步提出要求,严肃防汛救灾减灾工作纪律。

严明政治纪律,明确工作责任。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防汛救灾减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思想意识,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全面动员、全面备战、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切实抓实抓好预警预报、查危排危、转移避险等工作,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和次生灾害,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重要堤防和重要设施安全。要把防汛救灾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深入防汛救灾工作第一线,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行职责。

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服从大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指挥体系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以严明的纪律形成防汛救灾的强大合力。要严格执行防汛救灾方案,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决不允许各行其是。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坚决维护防汛期间的社会稳定。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把防汛救灾减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防汛救灾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工作决策部署和防汛救灾减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对防汛救灾资金、物资、设备调拨、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私分、侵占防汛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党纪党规严肃处理,严格问责,既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