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对5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合格单位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发布时间:2016-07-19 08:20:36   来源:昆明市纪委

“晋宁县、市商务局、市残联、市科协、市人防办5家单位因存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被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作风建设松弛等问题,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上述5个单位党委(党组)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检查考核结果,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检查考核整改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找准症结,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要通过整改,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争取进位……”

7月13日,昆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对晋宁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市残联理事长、市科协党组书记、市人防办党组书记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谈话要求,5家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要找准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分析研究整改任务和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上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党委(党组)要在7月底以前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稳增长、滇池治理、扶贫攻坚、招商引资、“五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护林防火、“临违”建筑整治、换届工作以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工作,结合实际着力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围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完善一批配套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党委(党组)要在9月30日前向市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抄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在年底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民主生活会要广泛征求意见,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查找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狠抓落实,按时报告整改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以此次集体诫勉谈话谈话为契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推动县区和部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要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突出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标准、时间要求,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让干部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成效,不断增强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据了解,年初,昆明市委派出13个检查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12个县区、5个开发(度假)园区、86个市级部门(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台账,以及延伸检查等方式进行了检查考核。近日,市委向全市通报了检查考核结果。其中:呈贡区、宜良县、阳宗海风景区、高新区和市委办公厅等28个市级部门共32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东川区、富民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和市委宣传部等54个市级部门共66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评定为合格等次;晋宁县和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科协、市残联共5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