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三明确”措施抓好79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半年检查

发布时间:2016-07-19 07:34:40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等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新平县自2016年6月底起至7月中旬,采取“三明确”措施,抓好79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半年检查。

明确检查内容。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落实新平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任务分解》中各项任务分解推进情况、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有关要求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五网”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扶贫攻坚,人居环境综合整合,“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争先创优跨越发展”大讨论大行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检查范畴,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抓住关键。

明确检查方式。抽调7个单位41名领导干部,组成14个检查组,通过分片负责、对口检查的原则,明确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暗访和深入基层检查调研的方式,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促进被检查单位全年工作顺利推进。

明确检查要求。下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检查工作《通知》,对各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明确各责任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自查工作,提供工作落实情况;各检查组严守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维护检查队伍清正廉洁良好形象,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被检查单位,开展严格督促检查,检查结束,汇总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向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检查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