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约谈117名主要领导 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7-19 07:34: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你们单位十八大以来一直没有自办案件,作为主要领导请你分析一下原因”,“你局去年发生了干部挪用公款的问题,你作为主要领导,在问题发生之后,做了哪些整改措施?”……今年以来,腾冲市委常委约谈了117名党政主要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牵住“牛鼻子”,督促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腾冲着力从厘清责任、加强监督、强化考核、文化建设四个方面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明晰权责,全面细化厘清责任事项。按照腾冲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明细了党委主体责任范围中集体责任、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腾冲县县乡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腾冲县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从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及资金管理,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行《县级领导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做好廉洁自律表率。

严实有力,全方位构建监督体系。腾冲市纪委以“五个清单”为载体,梳理主体责任事项,为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依据。上半年对党风廉政、市委稳增长、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禁赌酒赌博、创卫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5条,发出交办、督办通知6份,要求各党委、党组限期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挂帅出征,全面强化责任制考核机制。将定期工作报告纳入考核范围,全面治理“慵懒散”,细化量化评分项目、信息考核任务。今年对2015年党风廉政考核评定为“合格”的80个单位进行了奖励,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入脑入心,全方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一是提高各级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结合“两学一做”要求,加强教育引导,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二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在全市开展“微型党课”比赛、“党费日”、观看“一片一书”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廉洁意识,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开展“四种形态”征文比赛、“腾冲市家规家训巡礼”活动,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内在动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下步工作中,腾冲市将按照《条例》要求,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严肃追究责任。(王爽  熊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