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出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 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18 14:54:23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加强和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楚雄州纪委监察局在广泛调研、精心讨论的基础上,于7月12日印发《楚雄州纪委监察局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县市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两为主”要求提供了行动指南。

广泛调研,明晰思路。《办法》出台前,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李庆元先后深入到禄丰、大姚、牟定、姚安、双柏5县,就如何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两为主”等相关问题开展广泛调研,在充分听取县市党委班子、纪委班子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晰了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的工作思路。州纪委三个纪检监察室也分别深入各自联系的县市纪委开展了调研,并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改革后的新要求开展了热烈讨论,进一步厘清了“总承包”的工作职责。

集思广益,制定办法。《办法》的起草在州纪委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以三个纪检监察室为主,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宣传部等相关部室共同参与,经过反复讨论,集思广益共同制定了《办法》。《办法》明确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的概念、职责、任务和六大工作机制。提出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要坚持从严执纪、抓早抓小、划片包干、权责一致的原则。

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办法》明确,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县市领导班子及州管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党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监督检查县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指导县市纪律审查工作;承办州管干部违纪问题审查;必要时直接对县市其他党组织和党员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承办联系县市责任事故中监督对象违纪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等。

安排部署,抓好落实。7月13日,州纪委召开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暨县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各县市如何落实《办法》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市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确保《办法》落地生根。同时,紧紧围绕深化“三转”,真正实现对纪委的“双重领导”,并落实好“两为主”,确保年底纪检监察机关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徐燕梅 王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