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主动适应新常态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发布时间:2016-07-18 14:52:22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一年来,为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不具体,责任落实操作难、评价难、追究难,特别是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师宗县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着力构筑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识有了新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分类定责,解决“落实什么”的问题。拟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分类厘清党委班子集体、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今年初,又制定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重点,将责任内容细化为60余项具体要求,调整和增加了落实“四种形态”要求等相关内容。县委书记分别与县委常委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党委(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层层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再是一笔“糊涂帐”,变得更明确、具体,更有利于抓落实。

切实履责,解决“怎么落实”的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常敲警钟、常扯袖子,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今年来,县纪委书记先后针对换届工作纪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约谈各乡镇及部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认真落实地方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相关制度,县委书记每年听取乡镇纪委书记汇报,在县级部门社会评价会上,一并对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常态化的作风建设督查机制,每个节假日都进行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违纪违规行为。

今年来,责令有关单位对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问责处理18人次;规范纪律审查,拟定全面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纪律审查工作人员的行为守则、安全文明办案等进行规范;实行基层自办案件连片审理,按照基层纪委组织初审、县纪委案审室协审、片区连片审理、分管领导审核或常委会审议的“一案四审”模式,强化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组织开展基层自办案件连片审理3件3人。今年1-5月,全县受理来信、来访和来电举报60件,初核40件,党政纪立案15件,立案涉及人数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收缴违纪资金49395元。

严格追责,解决“怎么追究”的问题。抓日常检查,坚持年中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各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工作、通报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抓集中考核,切实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定出台年度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设置、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做到真评实考,倒逼责任落实;抓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追究情形进一步细化,明确党委、纪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干部,不唱红脸、不和稀泥,进行严肃追责。今年来,对1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追究了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