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7-15 09:33:44   来源:省民宗委

今年以来,省民宗委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截至7月12日,委纪检组批评教育、诫勉谈话5人,追回省佛教协会购房职工应交房款及租金137.82万元,全面整改机关财务个人长期挂账问题、结清职工欠款11.63万元。通过抓早抓小,早提醒、打招呼,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进行处理,避免小问题发展成为大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营造了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