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预防腐败局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及平台运行的监督检查。针对近期德宏州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上登陆超时人数较前期有所增多,资金转拨、接收、发放超时单位和资金总额增大的问题,州预防腐败局对全州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摸底,大排查,以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防治为目的,通过对民生资金监管不力,没有按时登陆监管平台,没有及时处理平台资金导致预警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平台监管员和业务员进行提醒告诫,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民生资金监管出漏洞,避免民生资金使用出问题。
此次排查,对超时未登录系统的64人,要求县市预防腐败局逐一电话通告本人,对资金转拨、接收、发放超时的县市直部门,责令县市预防腐败局加大督促力度,对资金超时部门进行提醒告诫,及时清除预警。对资金处理超时严重的部门,由州预防腐败局直接电话通告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求作出情况说明,并限期进行整改,预期还未整改的,将对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处理。通过排查和及时警告,处理和消除资金转拨超时预警23笔,涉及资金12600余万元,资金发放超时预警6笔,涉及资金3400余万元,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超时预警资金,要求涉及单位和部门作出情况说明,并要求在项目落实结束后全部处理完毕。
州预防腐败局要求,涉及民生资金的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德宏州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办法》,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县市预防腐败局要认真落实《办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贯彻到民生资金的监督管理中,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治疗,既确保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高效、安全,又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屈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