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检查 以铁的纪律助推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6-07-15 14:52:16   来源:怒江州纪委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纪律检查,为全力打好怒江州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在5月底召开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纪律检查部署会上,怒江州纪委向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发出动员令。

根据规划,怒江州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9120户3336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026户21429人),165个安置点(泸水58个、福贡28个、贡山34个、兰坪45个)。目前,165个安置点已开工建设146个(泸水县43个、福贡县26个、贡山县32个、兰坪县45个),全州开工率为88.5%,兰坪县开工率达100%,福贡县为93%,贡山为94%,泸水为74%。

检查是手段,脱贫是目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纪律检查由四个检查组于6月初至7月初完成,以重点检查、随机走访、延伸检查和暗查暗访的方式,对四县政府、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州民族宗教委等相关部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着力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实施不严格以及“资金闲置”、“工作推进不力”、“相互推诿扯皮”、“人情补贴”、“关系补贴”等问题,旨在督促各级各部门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到位,让实施和补贴对象准确合理,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满意,以铁的纪律助推全州脱贫攻坚。

通过检查发现,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缺口大、资金监管难、领导小组作用没有发挥到位、工程监管难等问题。检查组将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反馈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监察建议,责令整改;对整改不认真、不到位、应付了事的进行问责;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并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