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进一步推动全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近日,文山州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级党委(党组)2016年上半年“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等。
州纪委制定了《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将各块工作按照年初和平时的要求进行细化,可实现照单“验货”,提高检查组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可操作性。在检查过程中,既了解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又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突出监督检查实效。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州纪委共抽调了37人,组成9个组,由州纪委副书记、州纪委常委和纪工委书记带队,对全州8县(市)和州属83个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