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挺纪在前 多举措探索实践“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7-14 16:00:3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来,丽江市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取得了纪律审查工作新成效。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失实的43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对34名处级和科级干部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9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9人,开除党籍15人。

传导压力助推“两个责任”落实。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市、县(区)、乡镇、部门党委班子成员主动扛起主体责任,让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常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手段,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丽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和《丽江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推动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监督执纪严防“四风”反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1-6月,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派出278个明察暗访组1127人次,开展明察暗访6次,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会议纪律、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节假日值班、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处理4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1-6月,共问责55件74人2个单位,通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45件61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1件1人。

深化纪律审查确保执行到位。定期清理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在审查对象上,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审查内容上,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在审查程序上,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1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3件(次),处置线索228件,立案审查59件6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28人。

加大实践“四种形态”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培训力度,握紧治党“戒尺”,确保“四种形态”执行不走偏。把 “四种形态”要求体现在线索管理和处置、监督检查重点和效果、纪律审查方法和程序、案件审理方式的各个方面,主动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召开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会议,“以会带训”的形式对全市12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四种形态”培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带队就基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全市5个县区35个乡镇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选派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培训;运用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会议、纪律审查工作会议、调研座谈会、讲党课等形式宣传学习“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的能力。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