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以“四个抓手”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7-14 08:01:15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一年来,宣威市准确把握运用“四个抓手”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让管党治党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抓以查督廉,揭短亮丑“扯袖子”。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实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党员同志、上下级之间,互相提、互相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示、正视、解决问题,开出辣味,达到扯袖、红脸、出汗,认识错误的目的。

抓以宣倡廉,提前打好“预防针”。开展“大宣教”,用身边人和事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廉政专题学习;点名道姓通报2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问题,编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汇编》600余册;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8000余人到宣威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领导干部600余人旁听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庭审,开展宣布处分决定同步进行警示教育,营造“廉荣、贪耻、尚廉”的浓厚氛围。

抓以谈促廉,望闻问切“探病情”。开展“大约谈”,给有反映的党员干部一个主动说清问题、主动检查错误、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机会。制定《宣威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规定了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十一种约谈情形,共约谈31名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两个责任”适时谈,市委书记与市委常委谈、与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市委常委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市纪委常委与挂片联系单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谈,督促履行好“两个责任”,与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156人(次,与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163人(次);坚持提拔调整任前谈,对256名市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坚持筛选问题线索精准谈,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各级党组织开展提醒谈话864人次,受理信访举报件429件,处置问题线索240件,其中,谈话函询11件,了结30件,组织处理26人,问责50人,及时扶正了歪树,把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抓以案肃廉,当好护林“啄木鸟”。坚持经常性全覆盖督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相结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三类人”,抓早抓小,快查快结。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9件,处置问题线索36件,立案28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件),结案29件(含上年遗留),处分党员干部3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通过查办案件,未移送司法机关的党政纪处分人数占案件总人数93.2%,既挽救了一批犯错误的同志,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的深渊,又形成了强大震慑。